浙江东晶电子修订公司章程,董事会架构等多处调整

来源:新浪财经-鹰眼工作室

近日,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9月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,对多项条款进行了调整,涉及股东大会主持、董事会组成等重要内容。

此次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:

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。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 时 ,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一名董事主持。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。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 的,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;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,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。 2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八 名董事组成,其中独立董事 四 名 , 设董事长一名 。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九 名董事组成,其中独立董事 三 名。 3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。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。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,设副董事长 1 人 。董事 长 和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。 4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,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。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, 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,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务;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,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。 5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,由董事长召 集,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和监事。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,由董事长召集 和主持 ,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 董事和监事。

这些修订体现了公司在治理结构上的调整,如增加副董事长职位、调整董事会人数和独立董事数量等,将对公司的决策和运营产生一定影响。投资者需持续关注公司后续的发展动态。

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3日发布了此次章程修订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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